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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华律师及团队简介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律师,刑民交叉业务部律师、刑事诉讼案件研究会副主任。   ♦执业领域:刑事案件。主要侧重于 1、金融、经济、企业高管类犯罪主要包括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操纵证券交易、虚拟货币欺诈发行、洗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及非法采矿、非法经营和董监高、股东违法类犯罪。2、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职务类犯罪。3、伤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主要包括故意伤害、杀人、诈骗、抢劫、敲诈勒索、强奸等涉黑涉恶犯罪。4、黄赌毒类犯罪等等。

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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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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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

刑事申诉

刑民行交叉

无罪辩护

刑事控告

陈晓华团队案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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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事务所是我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网络联合创始机构,在2022年、2023年 Global 200 全球律师人数排名中蝉联第一,在中国区拥有113家分所;在全球法律服务网络覆盖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瑞士、波兰、新加坡等97个国家的167个国际城市,其中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德国、韩国等23个国家的直营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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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科律师事务所将近2万余名员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盈科成立二十余年来,已累计为超过10万家海内外企业及上100万个人提供高度满意的法律服务。各类丰富的案例数据,大家互相借鉴互相学习,为后续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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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重大疑难案件,我们将定期讨论,包括可能的专家讨论,我们专家资源非常丰富,已与国内五大法学院:清华、北大、人大、西南政法和中国政法签有合作,在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方面互相加强合作。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除内部资深律师聚在一起讨论外,如有必要可以联络五大院校法学专家讨论,为案件提供更多的可能解决方案,进一步保障案件质量,践行盈科建设世界一流律师事务所的目标,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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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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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的认定条件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行贿罪的认定条件需要满足的要求有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客体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要件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并达到一定数额。  一、行贿罪的认定条件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构成行贿罪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洁制度。行贿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上述行为须达到一定界限才能构成犯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二、行贿罪量刑标准是哪些  最新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下: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提醒您,《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行贿罪犯能否假释  行贿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但前提是要符合假释的条件:  1.假释的主体必须是因犯罪或违法行为接受法院判决处以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务人员,并且有期徒刑需要实际执行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需要实际执行13年以上;  2.犯罪分子在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坦白从宽,积极接受改造,证明其自身行为,不再危害社会利益,并由相关执法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请申请书申请假释;  3.不是累犯。

刑事拘留30天会提前放人吗

  刑事拘留30天有可能会提前放人,刑事拘留不一定要坐牢的,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否坐牢具体需要根据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来确定的。  一、刑事拘留30天会提前放人吗  刑事拘留30天有可能会提前放人。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发给释放证明。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要坐牢吗  刑事拘留不一定要坐牢,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最终判不判刑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需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一般会判刑。  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刑事拘留家属应该怎么做  刑事拘留家属应该及时聘请律师,并且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取保出来了还会坐牢吗

  取保出来了是否还会坐牢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若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程序后,公安机关发现其不应当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则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无须坐牢。  一、取保出来了还会坐牢吗  取保出来了还会坐牢,需要根据情况判断。  保释在我国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取保候审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不用坐牢,如果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被逮捕执,执行刑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问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标准  1.保证金的起点为1000元。  2.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提醒您,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长  取保候审期限的时间是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取保候审吗

  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不一定要交保证金,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保证人的方式办理取保候审。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取保候审吗  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一般都是允许的。  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交保证金吗  取保候审不一定要交保证金。因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可以选择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并且,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多久结案

  取保候审保证金在结案后的7天内会退回给行为人。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包括了可能被处以管制的犯罪嫌疑人、怀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的嫌疑人等。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多久结案  取保候审保证金结案后7天退还。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决定于警方制作的退还保证金决定。警方依法作出的,时间就快一点。如果是公民提出申请的,一般最长就是七个工作日,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提醒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结束,该如何应对

  取保候审结束的应对方法是不认定为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取保候审,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检察院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  一、取保候审结束,该如何应对  取保候审结束,应该如下应对: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取保候审;  2.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反之,撤销取保候审;  3.需要追究责任的,移送案件至检察院,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最快几天  提醒您,取保候审最快三日内就会申请下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不得办理取保候审的规定  不得办理取保候审的规定有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死刑复核可以直接改判吗

  死刑复核有可能可以直接改判。我国法律规定,死刑复核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掌握,核准通过后才能执行死刑。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一、死刑复核可以直接改判吗  对于死刑复核案件有可能会直接改判,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死刑复核的期限  提醒,死刑复核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以上,重大敏感案件,死刑复核不到一个月。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    三、死刑复核后多久执行  死刑复核后,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应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执行。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执行。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主要包括罪犯出于怀孕期间、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有重大立功可能会影响判决结果等情形。死刑执行由判决的人民法院执行,由最高院发布执行命令。  一、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主要是:  1.罪犯正在怀孕的;  2.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形的;  4.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  5.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死刑执行是由哪个法院执行的  提醒,死刑的执行机关是作出死刑判决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应当发出执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的立即执行死刑的判决,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当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在7天内执行,并通过枪决或注射执行。    三、死刑犯执行死刑前有哪些权利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的权利有以下这些: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可以留下遗言,信札等,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执行死刑时不得示众,公示时禁止游街示众或者有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死刑判决书下来之后多久执行?

  死刑判决书下来之后七日内交付执行,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主要是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误的;执行前罪犯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的;罪犯正处于孕期的。  一、死刑判决书下来之后多久执行?  死刑判决书下来之后七日内交付执行。死刑除法定停止执行的情况外,一般在收到最高院的执行命令后的七日内交付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二、死刑复核的形式有哪些  死刑复核的形式有核准、发回重审和改判。提醒您,对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适用法律错误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或者既影响定罪又影响量刑,则无法纠正,应当不予核准;对适用法律或者结果有错误的应当改判。    三、死刑犯宣判后的流程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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