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名刑事律师陈晓华P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时间:2023-09-06 11:36:09副标题:P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为何取保候审?
【案情简介】:
2020年05月1X日17时22分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辅路与双桥路交叉口处,P某某驾驶京xx号“梅赛徳斯-奔驰”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时, 适有C某某驾驶自行车在人行横道内由南向北方向驶来,P某某车辆前部与C某某车辆右侧接触后,C某某连人带车倒地,造成C某某受伤,两车损坏。C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20年06月1X日死亡。
事发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了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对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
1、P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2.P某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行为事故发生的原因。
3、P某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未保护现场的行为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4、C某某驾驶自行车在人行横道上骑行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划分:
P某某为主要责任,C某某为次要责任。后P某某被北京市朝阳区交警刑事拘留
【取保过程与思路】:
本辩护人通过审阅当事人P某某提供的部分案件材料和勘察现场,确定案件存在诸多疑点,并非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那样简单。同时在现场取得了不少视频证据,发现了案卷里面没有的可疑之处,也就说事故责任划分可能是错误的。通过与检察官沟通这些疑点,最终说服了主办检察官不予批准逮捕。
【取保结果】
被告人P某某成功取保候审。
【小结】:
本案取保的成功之处在于通过勘察现场,印证交通事故书责任划分的可疑之处,尽可能的向主办检察官亮明自己的观点,争取不批准逮捕。最终本辩护人成功地说服了检察官,为当事人争取了取保候审,为后面无罪辩护打下了基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陈晓华
2022年3月13日
附:
1.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部分判决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