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陈晓华持枪入室抢劫案再审成功辩护案例,无期改为15年
时间:2023-09-06 11:36:09该案属于熟人之间喝酒引起的小纠纷,因处理不当,受皮外伤一方即被告人一方持土猎枪去受害人一方家里索要赔偿费用引发的入室抢劫案。该案发生在2003年,被告人胡某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乡镇企业家,自身有重大疾病,被判无期徒刑后找不到人,检察院撤诉。2013年,胡某某二次被抓后一直被关押,本人作为其辩护律师一直坚持取保候审和申辩。2014年,该案启动再审后本人联合当地一名律师作了无罪辩护,认为胡某某在本案中是维权过当,但不是抢劫。后,胡某某经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该案在当地有比较大的影响力!
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