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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法律要求

时间:2022-12-08 21:40:37

  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满足的法律要求有罪犯的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最高法院负责核准等。死刑执行的程序是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时验明正身以及执行后通知家属等。

  一、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法律要求

  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法律要求:

  1.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不是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3.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其实,具体的适宜条件在法律中是没有规定的,要人民法院结合具体的案情作出审判。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刑执行的程序

  提醒您,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死刑立即执行


  三、什么情况停止执行死刑

  存在以下情形时停止执行死刑:

  1.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4.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5.罪犯怀孕的;

  6.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八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一)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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