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法律要求
时间:2022-12-08 21:40:37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满足的法律要求有罪犯的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最高法院负责核准等。死刑执行的程序是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时验明正身以及执行后通知家属等。
一、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法律要求
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法律要求:
1.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不是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3.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其实,具体的适宜条件在法律中是没有规定的,要人民法院结合具体的案情作出审判。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刑执行的程序
提醒您,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三、什么情况停止执行死刑
存在以下情形时停止执行死刑:
1.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4.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5.罪犯怀孕的;
6.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八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一)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